荥经检察院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www.yaanpeace.gov.cn 】 【 2022-04-28 15:28:02 】 【 来源:雅安长安网

  草长莺飞、春意盎然,每年4月在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安靖等乡镇山岭间,成片的鸽子花(学名珙桐,被誉为“植物界活化石”)竞相开放,美不胜收。荥经县也正是因辖区有30万亩的成片鸽子花而被赞誉为“鸽子花都”。

  

  “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保护大熊猫的栖息地……”2021年10月,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荥经全县有近50%的土地面积被划入大熊猫国家公园的范围。位于荥经县龙苍沟镇境内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社区,是我省最早启动建设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入口社区项目。

  

  近年来,荥经县检察院将生态公益诉讼检察作为融入和服务荥经县委中心工作,做好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修复三篇文章,为荥经厚植绿色发展根基、护航大熊猫国家公园南入口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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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造“专业”队伍

  

  严厉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

  

  在荥经县检察院有这样一支办案队伍,他们一个个嗅觉灵敏、眼光独到,擅长捕捉线索、调查取证,坚决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他们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融入检察事业,办理了一批真正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为提升荥经县社会治理能力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他们就是“大熊猫国家公园涉环资案件办案团队”。

  

  自2019年该团队成立以来,荥经县检察院就以专业化建设为出发点,由检察长亲自挂帅,并选取1名副检察长和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精通民事行政业务的2名检察官组建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各部门再选配业务骨干共同参与协助开展工作。

  

  生态资源类犯罪的办案难度大、专业性较强,面对专业化办案的趋势和要求,这支年轻的队伍不断打磨业务本领,定期组织学习、研讨,切实提升团队专业化水平,先后派出公益诉讼干警到高检院、厦门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等进行生态检察专项培训,掌握了生态检察的立法背景、法律规定及无人机航拍等实际操作能力,干警始终牢记把好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关口,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诉得出、判得住。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荥经县检察院便开始了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有益探索,从各类案件中摸排出环境保护线索209件并全部立案,同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起诉意见全部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2019年该团队成立以来,已办理涉环资类案件17件,其中通过“两法衔接”成功建议移送犯罪4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同时,积极使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手段,提出赔偿损失、修复生态环境的诉请,积极为国家挽回损失300余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办案团队还立足个案办理,积极延伸检察职能,针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领域制度漏洞,发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

  

  2022年3月,荥经县检察院大熊猫国家公园涉环资案件办案团队被雅安市检察院评为争先创优成绩突出先进集体。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

  

  公益诉讼工作要取得实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得到维护,从来不是检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与各行政单位协作配合的“大合唱”。

  

  荥经县检察院在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先后出台了《荥经县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内部发现与移送办法(试行)》。对内,建立了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部门之间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结果反馈等方面的配合日益完备;对外,完善了与行政、其他司法机关的定期联席会制度,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公安、法院等单位的联席和沟通,共同推进公益诉讼裁判和执行工作依法高效运行,推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工作衔接机制,丰富了生态环境法律监督的内容,拓展了监督的途径,填补了监督的盲区,完善了监督方式。

  

  为保护好荥经珍贵的绿色资源库和基因库,荥经县检察院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分别挂牌成立鸽子花公益诉讼工作站和森林公益诉讼工作站,受理工作站移送的案件线索6件,成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

  

  2021年9月,荥经县检察院借助长江上游这一特殊区域位置,与洪雅县检察院签署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两院共同服务和保障长江流域上游和大熊猫公园荥经、洪雅片区生态环境,同时也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织就了一张“立体”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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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法治套餐”

  

  多措并举延伸检察职能

  

  犯罪嫌疑人主动将移栽的珍贵树种复植回原处,并自愿让家人担当树种的义务看管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些人的转变来自荥经县检察院在办理这起非法砍伐林木案件中,深入群众开展说服教育的宣传作用。

  

  2019年7月,荥经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时,发现当事人酉某某在采伐过程中是不加区分地进行采伐,从而导致珍稀植物珙桐被砍伐。在现场,当事人再三强调,不认识该树木,并不知这是珍稀植物。

  

  面对这一情况,办案人员经过仔细梳理和分析近年来县境内发生的涉林类案件的案发情况,并多次到案发地参与现场勘查,发现县林业局在履行保护职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县境内的珍稀植物集中生长区域进行划区保护,对保护珍稀植物的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这是此类涉林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为此,荥经县检察院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向县林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划定专门保护区域,设立划区保护牌或标志牌,并载明树种名称、保护级别和外形。同时加强对珍稀植物辨识知识的普及,大力宣传珍稀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林业部门对建议全部采纳,并进行了整改。

  

  2018年9月,由荥经县检察院牵头,县林业局、大相岭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共同参与,集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和工作展示三大功能于一体的荥经县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共建基地正式建成。

  

  基地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内,荥经县检察院将发生在身边的一些典型案例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警示教育基地向全县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进行深入宣传。在充分了解荥经县生态现状的基础上,依托县上原有乡镇网格联络员,成立“生态网格巡查联络站”,探索“网格化+生态检察”工作模式。

  

  凝聚司法力量

  

  构筑公益诉讼新格局

  

  荥经县检察院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引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实践,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自身工作的着力点,实现惩治生态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双赢。

  

  在办理程某某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一案中,与法院沟通后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的龙苍沟镇经河村审理,督促损害生态环境的责任人对损害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修复,保证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损害前水平,庭审当天还邀请广大村民旁听案件审理,实现了司法办案、宣传教育和生态保护的有机统一。

  

  公益诉讼,很大程度上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荥经县检察院牢牢把握住这一内涵,聚焦群众关切,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历年来,荥经县检察院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恢复了被污染的东方红堰渠原貌、治理了一批秸秆焚烧问题,整治了大田坝乡所在地企业的污水排放问题,整改、拆除荥经县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9个,有力保护了荥经的“碧水蓝天”。

  

  2017年以来,荥经县检察院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线索41件,并全部立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公告数4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颇具荥经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品牌打造初见成效。荥经县检察院将紧扣国家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定位,努力提供更为充分、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编辑:张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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