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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悬空中 侵权责任谁来担?
www.yaanpeace.gov.cn 】 【 2023-12-07 16:39:08 】 【 来源:宝坻区人民法院

  随着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

  

  各种电缆线遍布城乡上空

  

  便利了广大居民生活的同时

  

  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请随宝小法看如下一起

  

  悬挂物发生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8日晚

  

  宋某驾驶重型栏板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车载货物与光缆发生接触,造成光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宋某驶离现场。

  

  A通讯公司作为电缆的所有人、管理人,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对电缆进行修补。

  

  电缆悬挂状态持续数天,直到……

  

  2023年4月13日晚

  

  刘某驾驶电动车由南往北行驶,因电动车被悬挂电缆缠绕而摔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3日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后刘某家人将通讯公司、宋某(司机)、重型栏板半挂车所有人、宋某所在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诉至宝坻法院,要求以上各方共同偿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并互付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A通讯公司作为线缆的所有者应当及时履行巡视、维护、管理义务,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A通讯公司认为其他人对本案发生具有存在过错,则在另案中对相关人员进行追偿。

  

  另外,电动车夜间骑乘对于日间需要提高自身的谨慎注意义务,佩戴头盔、打开照明设备、降低车速、谨慎观察等,刘某作为成年人,在夜间视线较差的路段骑乘电动车,在事发路段未采取完备措施,未能完全履行谨慎注意义务,自身亦存在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A通讯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该案例涉及的是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适用过错推定 举证责任倒置

  

  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采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作为一种法定的特殊归责原则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基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造成了他人损害这一法定基础事实,推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被侵权人只需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害系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所造成的即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便应承担侵权责任。

  

  实践中,有时损害的发生除了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的过错有关外,还与其他人有关,只是该其他人不直接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作为线缆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预防为先,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如有废弃线缆要及时清除更换。而作为骑行人员,要增强生活中自我保护风险意识,多留意道路周边环境避免自身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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