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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为立功自导自演“救人大戏”,结果……
www.yaanpeace.gov.cn 】 【 2022-08-30 15:03:35 】 【 来源:鼓楼法院

  涉嫌醉酒驾驶被起诉


  取保候审期间他导演了一场


  “勇救落水者”的大戏


  看似严丝合缝的故事情节


  却指向了诸多疑点


  救人背后也许另有隐情……

  

  醉驾取保候审


  转而上演“救人大戏”


  被告人印某是一名潜水教练,2019年11月,印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某路口摔倒,被周围群众发现并报警。经查,印某构成醉驾。在取保候审阶段,为争取缓刑,印某与潘某预谋,贿买宗某上演了一出“勇救落水者”的戏码——由宗某假装在某公园河边垂钓不慎落水,印某“恰巧”在附近纵身一跃,下水救人,随后“路人”潘某向公安机关报警,“被救者”宗某来到派出所做笔录,向印某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还在派出所内与印某留下了合照。


  经过“报警”“送锦旗”“送感谢信”等一系列操作,印某“如愿”拿着锦旗合照及感谢信等材料来到法院,以其有见义勇为行为构成立功、需要查证为由,申请法院将原定于当天的庭审延期,法院依法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核实证据、补充侦查。


  完美的背后是破绽


  假立功行为浮出水面


  在补充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发现整个“救人”事件完美得近乎不可思议:不管是落水者的证言还是报警人的证言,所有证据齐全完备,每个环节衔接到位。为了弄清事情原委,侦查人员实地走访事发地点,调取事发地监控录像,详细询问当天“救人”的相关信息,终于让犯罪嫌疑人露出了马脚。经查,事发地监控视频显示宗某落水前鞋袜已脱,且落水后衣物浸湿状态与印某、宗某二人陈述有明显不符;“救人”后印某、潘某、宗某曾删除相互间通话记录,而真实通话记录则显示事发前后三人频繁联系……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印某等人这才坦白——此次“救人”事件系事先安排人为制造,为的是申请立功,减轻刑罚。


  2020年12月,印某因涉嫌妨害作证罪被立案侦查,后被检察机关追加起诉。


  了解了案件事实后


  法院是如何认为的呢?


  法院认为


  被告人印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后印某以贿买等方式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依法应对两罪并罚。


  对印某妨害作证行为请求从轻处理辩护意见的评判。印某等人按事先预谋并实施的“落水”“救人”“报警”“送锦旗”的犯罪预备,以及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作出虚假供述或陈述、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犯罪行为,导致该案此后的大部分诉讼活动都围绕其“见义勇为”的事实进行调查,造假犯罪事实的立案侦查、追加起诉,导致危险驾驶罪的诉讼程序延期、中断、延长达半年之久,并由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对刑事诉讼活动产生了实质的干扰和破坏。从其参与预谋等预备活动、向司法机关作虚假供述、伪造通话记录等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来看,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故就此情节不予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被告人印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典型意义


  被告人为减轻本人刑罚量而实施伪造虚假证据行为的定性法律规定较为模糊,实务中对于入罪出罪、何罪争议较大。该判决对于为自己减轻刑罚量进行伪造证据的行为确定入罪、界定此罪彼罪,严惩作伪证行为、营造诚信社会良好氛围均具有典型意义。


  法官说法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以贿买、暴力、胁迫、引诱犯罪等非法手段,伪造立功情节,以期获得从宽处理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官提醒,任凭再精妙的骗局,总有被拆穿的一天。侥幸心理通往的不是坦途,而是深渊。


编辑:张炳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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