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芦山县司法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方式,探索践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点线面”有机衔接、一体推进的总体思路,着力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地图”,让法治文化在芦山遍地开花。
精选“点”,合力打造实体化法治阵地新亮点。
结合实际,精心建设法治芦山“一公园、两基地、八讲堂”,不断释放精品阵地辐射带动效应。
一是突出法治宣传“焦点”。依托“4•20”芦山强烈地震纪念馆广场原有景观、布局、风格和功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等内容巧妙融入其中,建成雅安市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基地,打造6大法治宣传版块,有力推动法治文化融入城市、公园以及居民日常学习生活。
二是彰显本土文化“特点”。将芦山红色文化、汉文化、根雕文化等特色资源与法治文化有机结合,建设集未检教育、禁毒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金花法治公园暨法治教育基地,在满足本地普法宣传、研学旅游、法治培训等需求的同时,又为全县群众新增一个网红热门打卡地,让大家在休闲娱乐过程中自觉感受法治文化熏陶,接受法治精神洗礼。
三是把握普法工作“基点”。在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心村(社区)建立“法治讲堂”8个,抓实抓好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开展“点菜式”的精准普法,进一步激活基层“法治细胞”,不断引领提升基层组织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本地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重连“线”,布牢织密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网。
围绕提水平、浓氛围、筑意识等任务目标,积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夯实法治芦山建设基础。
一是横向强调协同推进。加强与县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在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本地国土空间规划的同时,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打造“禾·法同行崇法正茂”法治主题步道、“法治开花”法治艺术公园等一批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载体集群。
二是纵向强化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有效依托县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原有场所和资源,通过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功能,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
三是竖向实现一体发力。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和现实需求,在全县33个村(社区)因地制宜建成一批法治书屋、法治“微景观”、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切实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广布“面”,着力构建全方位普法工作大格局。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质效。
一是推动法治文化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在继续用好传统宣传媒介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新型媒介时效性、互动性、开放性等优势,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路径,在“法治芦山”微信公众号新增“一‘芦’有法”普法专栏以及“小叮当”普法课堂,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近年来,制作和转发普法宣传信息1600余条、视频30余个。
二是推动法治文化从“固定”向“移动”延伸。积极整合全县律师、法律顾问等专业法律人才以及“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队伍,将每一名成员视为可移动的微型法治工作站点,充分发挥其灵活性高、人熟地熟等优势,有力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打通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基层的“最后一米”。
三是推动法治文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有效利用全县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和各类法治资源,积极探索“法治教育+实践研究”“法治教育+研学旅游”“法治教育+红色教育”等“法治教育+N”的普法宣传新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县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让法治理念在全县更加深入人心,厉行法治在芦山蔚然成风。近年来,全县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4个。同时,于今年6月顺利承办雅安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对全市8个县(区)70余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开展培训,进一步擦亮芦山法治宣传教育“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