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名山法院车岭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健康权纠纷案
你砍我竹子?那我就泼你脏水!
雅安名山法院车岭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健康权纠纷案
2月19日,记者从雅安市名山区法院获悉,日前,名山法院车岭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健康权纠纷案,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当事人牟某某和年近80的张某某是多年邻居,也是血脉相连的亲戚。多年前,张某某跟随子女搬到了镇上居住,村里的老宅也因此荒废多年。
2024年12月,张某某回老宅时发现牟某某家栽种的竹子长到了老宅屋顶,因担心竹子倒下压坏老宅,张某某和家人在未告知牟某某的情况下砍伐竹子。牟某某见状,取来一桶脏水泼去,导致张某某全身浸湿。双方家属发生争执,待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才暂时平息双方矛盾。
张某某回家后,因风寒感冒前往医院治疗,其家属认为“被牟某某泼水浸湿”,是此次感冒的主要原因,遂将牟某某起诉到名山区法院,要求牟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688元。
当事“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是邻居又是亲戚,该案若一判了之,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化解。2025年2月8日,车岭法庭干警到牟某某家送达文书材料,并通过摆事实讲法律,向牟某某及家人讲解了相邻权和健康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议牟某某主动同张某某联系沟通,不要因为几棵竹子影响了亲情。经过干警耐心的劝说,牟某某积极主动与张某某沟通协调,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
上述案例只是名山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的一段掠影。近年来,名山区法院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件”,以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邓洪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编辑:杨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