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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法院:企业被执行人“执行不能”怎么办?——执行转破产
www.yaanpeace.gov.cn 】 【 2024-09-10 10:42:05 】 【 来源:名山区法院

  企业被执行人


  “执行不能”怎么办?


  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现有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对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处分后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从而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情形。“执行不能”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未能实现,本质上属于社会经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商业风险和生活风险。现发布“执行不能”典型案件,通过案例诠释什么是“执行不能”,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尊重生效判决、崇尚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案情简介


  李某某与雅安市名山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雅安市名山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向李某某支付劳务费3万元。因雅安市名山区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未履行上述赔付义务,李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及线下查人找物,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公司早已不在经营,其法定代表人张某也去向不明。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调查结果,并询问申请执行人意见,后申请执行人提交书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目前,该破产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官说法


  “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无法执行的情形,而本案属于典型的“执行不能”,法院穷尽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但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在穷尽执行手段之后仍无法执行到位。对于该类被执行人企业,法院将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将被执行人企业转入破产程序,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让被执行人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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