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是第30个全国“爱眼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关注普遍的眼健康”。
全国爱眼日的设立背景是为应对我国高度发达的近视病潮,促进人们关注眼部健康并加强防控工作,旨在提高公众对眼部健康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一、买到“质量不合格”的眼镜,可以维权吗?
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05条,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因此,当我们买到质量不合格的眼镜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二、因见义勇为致使眼睛受伤,可以维权吗?
可以!
见义勇为,是指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为保护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制止各种侵权行为、意外事件的救助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当我们因见义勇为而造成的权益受损,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三、雇员在工作中眼睛受伤,可以维权吗?
可以!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雇员因工受伤,根据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进行维权的。
四、行走过程中被高空坠物致使眼睛受伤,可以维权吗?
可以!
高空坠物被称为“悬挂在人民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情况屡次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不少的安全隐患。
根据《民法典》第1254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当我们被高空坠物砸伤时,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维权的。
五、我们可以决定捐献眼球或者其他器官吗?
可以!
器官捐献是生命的接力,是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的体现。
根据《民法典》第1003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民法典》第1006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我们作为自然人,有权决定是否捐出我们身体的器官。
荥检小贴士:
爱眼护眼全民行普法宣传检先行
学好用好民法典生活保障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