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汉源县法院九襄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发出2023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
申请人邓某与被申请人黄某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小黄。后黄某对邓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邓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伤情为一个轻伤一级,两个轻伤二级,两个轻微伤。邓某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后,认为邓某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依法作出裁定,禁止黄某对邓某实施殴打、威胁、骚扰行为。
随后,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法官对小黄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并给予邓某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建议,尽力为小黄身心健康成长护航。
(杨永杰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杨棕贤)
编辑:杨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