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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须知
www.yaanpeace.gov.cn 】 【 2019-06-28 09:38:07 】 【 来源:雅安长安网

雅安长安网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雅安长安网信息报送工作,增加网站信息数量,提高网站信息质量,扩大雅安长安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县(区)负责长安网站建设管理的部门领导兼任审核人,雅安长安网通讯员具体负责。各地要自行做好报送信息审批备案。投至雅安长安网投稿邮箱的稿件,默认为已经审核人审核,相关责任由报送县(区)自行负责。

  

  第三条 信息报送职责

  

  县(区)的每名通讯员每周至少报送5条信息;日常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第四条 信息报送内容

  

  各县(区)要围绕全市政法综治重点工作,主要报送本地的特色亮点工作动态信息,所报信息既可以是原创,也可以是媒体已公开报道的信息。

  

  (一)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包括中央和地方的主要报刊、广播、电视,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等)公开报道的稿件、图片和视频。

  

  (二)经审核人把关,发表在地方政府网站上的稿件,包括文稿、图片、视频、访谈、直播、专题等。

  

  (三)政法干警和综治干部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包括短篇小说、诗歌、散文、书法、摄影、绘画以及已公开发表的博客文章等。

  

  (四)反映政法综治系统先进人物、典型经验、典型案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者采访、大案要案侦破纪实、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生活纪实等视频素材。

  

  (五)雅安长安网建议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 采用标准

  

  (一)按第四条(一)报送的信息,即报即用。凡在媒体公开报道48小时后才报送的,不予采用。按(二)(三)报送的信息,质优者用。

  

  (二)对于按第四条(一)(二)(三)所报送的信息,鼓励在第一时间向雅安长安网报送,作为雅安长安网的独家或首发信息。独家信息,1条按2条计入报送总数;首发信息,1条按3条计入报送总数。

  

  (三)各地政法委和综治委通过雅安长安网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舆情事件、重大敏感案件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对网上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准确回应,对网上不实信息第一时间真实澄清的,1条按5条计入报送总数。

  

  (四)按第二条(四)报送的视频信息在报送时需确保无版权纠纷;每条报送视频的长度不限,播出技术标准不限;鼓励报送未在大众媒体播出过的独家内容。

  

  (五)通讯员报送的原创信息须先经审核人批准,在报送时须填写报送人和审核人姓名,对稿件的真实性、权威性、安全性负责。无审核程序的原创信息不予采用。


  第六条 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应当及时快速、导向正确、内容准确、格调健康、格式规范,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符合法律法规,符合版权约定,符合社会公序良俗,不涉密。具体包括:

  

  (一)严格遵守《保护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保密规定,报送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秘密。

  

  (二)严格遵守政法部门关于案件宣传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司法程序,在案件审结前即擅自报道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正在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不得违反法律、违背事实,擅自对案件进行定性报道。严禁炒作个案。

  

  (三)严格控制绑架、劫持人质、爆炸、投毒、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报道,严格控制刑事案件、特别是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

  

  (四)不得全文引用案卷内容,不得披露政法机关办案细节,不得暴露侦查手段,不得描述审讯方法、策略、技巧,未经许可,不得公开侦查人员的照片、图像、姓名、家庭住址及其亲属的有关情况。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描写与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不得报道容易诱发犯罪的情节,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五)不得出现被拐骗等受害女性的姓名、肖像、声音,不得报道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种内容,如播出需要,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不得公开报道受害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肖像、声音。如播出需要,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

  

  (六)对突发事件的报道,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炒作渲染。

  

  第七条 格式要求

  

  (一)稿件标题:力求准确、生动、鲜活、亲切,字数不超过25个汉字,空格用全角,数字及英文字母用半角,标题中不得出现逗号、分号,稿件中如配有插图,可视情况在标题尾部用半角括弧标注“(图)”。

  

  (二)稿件类型。通讯员报送信息时,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稿件类型】+【稿件标题】”,稿件类型分为【紧急(重大舆情引导稿件)】、【首发】、【独家】、【转载(需提供稿件原始地址在文末,论坛博客文章等不在此列)】、【原创】等,以便于按类型重点及时采用。

  

  (三)稿件字体。标题用宋体二号字,正文用宋体14号字,正文中小标题要加粗。

  

  (四)稿件字数。评论类稿件一般不超过800字,消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通讯员搜集的媒体公开报道不受字数限制,原文报送即可。

  

  (五)稿件配图。图片须有文字说明,涉及到领导的,需要区分注明,可用左(一)等字样标示清楚;资料图片必须注明;图片要求是JPG格式;要保证压缩后的清晰度,长边不超过800像素。稿件文字和图片作者不是同一人时,需注明,如文/张三图/李四。

  

  (六)视频素材。各县(区)通讯员报送视频素材如是媒体公开刊发的,只需将网址通过邮箱报送即可。如是视频资源,格式无要求,一般不超过20M,重要视频不超过100M,报送需要将资源刻录成光盘邮寄至雅安长安网编辑部。因视频内容可能涉密,具体报送方式等事宜请在每次报送前和雅安长安网编辑部直接沟通确定。

  

  (七)需要注意的事项:

  

  1.稿件中涉及日期时,都要具体的表述。必要时可具体到某时某分。

  

  2.稿件要尽量避免用“昨天”、“今天”、“前天上午”等指代语言来表述时间和日期,应该用x月x日。

  

  3.稿件中出现城市区域的,需将具体的地点写明,不要出现“我省、我市、我县”等字样。

  

  第八条 奖励方式

  

  雅安长安网将对各单位和信息通讯员报送信息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定期通报排名。适时组织评选雅安长安网“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并予以表彰奖励。县(区)级特别优秀的通讯员纳入年终全省表彰范围。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试行。由市委政法委宣传指导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编辑: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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