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司法:莫让青山“呛”了烟——法护青山 防火于未“燃”
3月27日,荥经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法治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县司法局聚焦“防”是关键和核心的理念,“以法之名”,防火于未“燃”。

因“时”而动,筑牢“防”的思想。盎然生机之季,踏春尽兴之时,亦是防火关键期。县司法局因“时”而动,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月为契机,以“鸽子花法律大讲堂”为载体,通过以案释法、防火常识宣传等方式重点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向身边群众播种安全种子,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以法之力,坚实“防”的屏障。春风送暖,春耕渐忙,一些农户为图省事,习惯性选择“一把火”烧荒。殊不知这种做法暗藏巨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触犯法律,为此,“鸽子花法律大讲堂”深入基层,围绕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政策、科学处置方法以及违规野外用火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等方面内容详细向基层群众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荥经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告诫广大群众莫让一把荒火毁了春日好风光,莫因一时侥幸去触碰法律“高压线”。

统筹联动,优化“防”的效能。各司法所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与社区矫正监管相结合,开展森林防灭火警示教育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文明祭祀,并组织其参与防灭火巡逻、卡点值守等公益活动,实现教育矫治“双促进”。针对因清明祭祀引发的纠纷,组织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上门调解”,依法快速化解矛盾,避免事态升级。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灭火不只是保护草木,也是在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下一步,县司法局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之盾,守护绿色本底。
编辑:杨妍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