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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检察院推行检察业务“三级管理四张清单”制度
www.yaanpeace.gov.cn 】 【 2026-04-14 16:52:46 】 【 来源:雅安检察

  为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清单化、可视化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及时预警质效、严格压实责任、正向激励创优,推动检察办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近日,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实施检察业务“三级管理四张清单”的工作规定(试行)》。


  基本原则


  “三级管理四张清单”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办案相结合,因地制宜与均衡发展相结合,正向激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


  三级管理


  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聚焦“三个管理”,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对分管领域的检察业务工作审核,并负监督管理责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检察业务工作审核,并负监督管理责任;案件承办人负责办理具体检察业务工作,并负直接责任,其他辅助人员根据责任分工辅助办理检察业务工作,并在辅助范围内负相应的责任。


  四张清单


  聚焦提升办案质效,围绕检察业务类别,以预警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创优清单作为办案质效的重要参考。


  预警清单,主要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提示,引起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重视。


  问题清单,主要对办案过程中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或再次被点名的问题进行公示,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加以整改到位。


  问责清单,主要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以落实司法责任制。


  创优清单,主要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争先创优的有关单位、干警进行激励,着力推动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结果运用


  “三级管理四张清单”作为办案质效评价的重要参考,并作为检察人员考核、干部评价任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


  


编辑:杨妍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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