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全县法院不断深化“法院+综治中心”协同治理模式,联动新场镇政府及镇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民生工程施工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既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专业定分止争,以温情化解心结,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建设企业承建“天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4年5月,在新场镇区域进行大型机械作业施工时,遇暴雨天气。后施工场地附近农户贾某某的房屋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开裂甚至部分垮塌。同年7月,经相关单位鉴定,该房屋所在地被认定为地质灾害点,需紧急搬离。新场镇政府随即就房屋拆迁与补偿事宜与贾某某沟通,但贾某某认为房屋受损系施工方使用大型机械所致,且对补偿金额不满,遂在现场阻挠施工。镇政府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贾某某遂将施工方及项目设计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失60万元。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为房屋损害的责任归属。施工方辩称贾某某证据不足且施工程序合法,并提交第三方鉴定书证明房屋损害与施工无关;设计方则主张房屋损害后果与项目设计无关,对损害后果发生无过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庭审一度陷入僵局。经审理,承办法官初步认定,贾某某要求施工方和设计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证据并不充分,但若简单驳回原告诉请,不仅无法实质解决纠纷,还可能因贾某某继续阻工引发新矛盾。因此,法官决定庭审后进一步到现场勘查并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协同机制,邀请新场镇综治中心、住建等部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赴房屋受损现场查看。一方面,法官向贾某某耐心阐明民事诉讼证据相关规则,引导其理性提出诉求;另一方面,住建、乡镇工作人员与施工方深入沟通,从快速推进惠民工程施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出发,促使其积极配合矛盾化解。最终,施工方自愿支付2万元帮扶资金,贾某某亦与镇政府达成地质灾害拆迁补偿调解方案,承诺不再阻挠施工。随后,法官督促各方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天全县法院积极支持并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法官释法+部门讲策”双轨并进,不仅解决了个案纠纷,也保障了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彰显了法院在平衡多方利益中的智慧与担当。下一步,天全县法院将持续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前沿,为民生保障与社会稳定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