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1-3月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现将芦山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1-3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5年1-3月以来,全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占比100%,中层干部填报0件,占比0%,一般干警填报0件,占比0%。从记录报告内容看,绝大多数是被记录人向检察机关了解案件进度和反映情况,无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
下一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编辑:杨妍雨